『壹』 韓國的電影審查制度是怎樣的
韓國電影一開始的審查是由日本侵略者制定的,意在通過文化更好的控制和奴役朝鮮半島,全力宣揚殖民統治,扼殺反抗侵略的苗頭。主要內容是1922年的《興行和興行場取締規則》,1926年的《活動寫真和映畫檢閱規則》,1936年的《活動寫真和映畫取締規則》,1940年的《朝鮮映畫令》。1961年到1997年是韓國的軍政府執政時期,朴正熙時代,四次修訂《電影法》(值得一提的是這個電影法是搜集日本侵佔韓國時所制定的電影審查而拼湊成的,這種法律的奴役性可想而知。),對於電影內容嚴格控制,以反共,維新為「政治正確」。而全斗煥時代,《電影法》依舊嚴格把控電影內容,檢查重心由「性」和「暴力」轉化為對社會矛盾的揭露,對於反映別國社會矛盾政治壓迫的電影是可以上映的,而涉及本國則一概pass。盧泰愚時代也是老樣子。1997年韓國民主時代到來,金大中競選總統成功,1997年釜山電影節金大中公開承諾 「給予支援,不幹涉」的原則下,廢除電影審查。2000年電影振興法修訂,確定以年齡階段分級。套用網上有人說的一句話,韓國有改變法律的電影,中國有改變電影的制度。韓國電影里對於政府警察政治家的批判很大,《熔爐》《追擊者》等等都是這樣。這樣的影片在中國會被殺掉無數次了。1997年廢除電影審查,積極開展電影振興政策。1999年成立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電影被選為重點扶持對象。2000年取消了電影審查機構,由影像物等級委員會負責電影上映等級的分類審核。於此,韓國電影法發生了重大改革,廢除審查制度,確立電影分級制。
『貳』 韓國電影的審定
韓國非官方性質的最高電影主管機構,其主要資金來源含電影票稅收及政府預算,每年約有4200萬美元的預算。振興委員會下設秘書處、漢城綜合影城和韓國電影學院3個主要單位,其下再分成9個委員會,主要執掌有政策擬訂、振興產業、輔助金審核執行、人才培育、教育研究和國內外行銷推廣等業務。在上世紀90年代初以協調政府和電影人之間的矛盾而威望大漲,韓國獨立導演金東園、趙成豐因為放映電影《紅色》被抓,正是其出面協調才得以出獄並促成了韓國取消電影審查制度。
『叄』 韓國通過具荷拉法,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面對這個問題我想首先說一下具荷拉是誰?為什麼又要根據她來立一項法律呢?
具荷拉與雪莉:
那麼說起具荷拉我就想說一下雪莉,雪莉是韓國組合FX的成員之一,我們的宋茜也是這個成員之一,長相漂亮,身材也非常的好,是所有人都喜歡的對象。
在她死後自然也就有不少的人想要繼承,包括她的父母。
但是她的父母卻並沒有養育具荷拉,於是在具荷拉哥哥的上訴之下,規定了這樣的一條法律就是拋棄子女的無財產繼承權。
『肆』 韓國的電影審查制度是怎樣的
韓國沒有電影審查制度
民主化的國家(或地區),基本沒有電影審查的,只有分級
韓國1984年就廢除審察制度。
1998年建立電影分級制度。
規定電影分為5個等級:全民、12歲以上、15歲以上、18歲以上可以觀看和限制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