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获得影视剧版权进行剪辑
个人或单位可以申请获得影视剧版权,然后进行剪辑。
影视剧版权申请如下:
1、提交申请表;
2、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4、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5、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并公告。
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电影版权是法律赋予影视作品制片人的权利,随着电影行业的兴起,电影的版权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电影版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前者是相对人的精神产品而言的,后者主要是相对传播媒体而言比如影视公司、出版社等。
如果剪辑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不能进行私自剪辑传播的。侵犯著作权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在侵权的时候绝大多数都是故意的,著作权所有人可以让侵权人进行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电影版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在于:
(一)一旦发现非法剽窃、转载、播放等行为是进行索赔的有力证据,不需要在进行另外收集其他证据而浪费时间。网络视频运营商所播放的视频都需要得到版权方的授权,否则构成侵权;
(二)防止别人盗窃自己的作品抢先进行著作权登记据为己有;
(三)他人一旦把自己的作品进行抢先著作权登记,反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得到有力的保护,陷入被动。别人抢先进行了版权登记,反而使自己的作品不能进入市场销售。第四十八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贰』 个人可以投资电影吗现在电影投资合法吗
其实早在2003年常务委员会上就提出并通过的电影相关法律草案,其中就有条例提出了要“降低影视准入门槛,鼓励大众参与投资,以投资促宣传,以宣传促发展,更好的发展影视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这一条例在2015年所颁布的“电影产业促进法”里更是得到了明确的肯定。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电影投资是合法,受法律保护的。电影行业爆发的这几年,我们也看到了无数电影投资成功的案例,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的目光,但在吸引投资者的同时,也引来了“有心之人”,利用公众的投资热情,布下种种投资陷阱。那么我们该如何从中选择出正规的投资渠道呢?以下三点,大家谨记!
1.远离app、白富美、高富帅等投资骗局。正规的影视投资都是公开公正的,是要通过影片的直接出品公司参与投资认购的,双方还需签订相关纸质合同。电影投资人人都有机会参与,没有捷径(绝非“朝中有人好办事”模式)。
2.确认电影项目是否在真实。一定要确认所要投资影片是否经过广电总局的审批备案,已经获得拍摄许可。
3.确认影视公司是否真实。为了避免一些“皮包公司”以及“联合出品公司”类的骗局,一定要查看影视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有条件可以直接去影视公司实地考察。
『叁』 快手直播电影版权从哪获取
亲,您好呀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可以在快手直播电视剧的版权可以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购买。购买其他平台的版权需要获得相应的授权许可。
以下是购买快手直播电影电视剧版权的方法:1. 联系电影公司,了解其上映方式。2. 加盟国内某个院线,获取新片片源,但需要资质和规模。3. 从电影公司直接购买,但耗时费力,且可能面临版权纠纷。4. 从第三方购买,但需要注意法律风险。
快手直播电视剧申请版权需要4个步骤:1. 联系电影公司,了解影片的版权情况。2. 申请好快手直播账号后,绑定快手直播伴侣,就可以直接开播。3. 在申请快手直播电视剧版权时,需要注意法律风险。4. 在快手直播电视剧时,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希望答案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望采纳再走哦~
『肆』 电影版权应该向谁买
如果是开设电影院,想要获得放映权,寻找片源就必须联系电影发行公司购买放映权,也就是电影拍摄后让发行方联系各个电影院放映。一般拍好的电影,电影公司都会直接联系影院,继续购买版权上映。
但是,要是想要购买出版的文学作品来拍成电影,则需要联系作者,或者作者的代理人进行沟通购买。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买来进行电视放映(类似于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就不能不经电影方允许私自放映,这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而且会遭到电影公司起诉索赔,除非个人在非公共场合或地下录像厅欣赏。
(4)中国电影版权许可费率扩展阅读:
电影放映权的取得有以下三种方式:
1、电影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一般电影拍完后得发行放映,中间有发行公司,一般全国出名的影院都知道,电影发行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上映,不过之前影院已有放映基础(设备、投资、规模)。
2、 加盟国内某个院线。电影院加盟后直接获取新片片源,但放映有限制。而且加盟院线也需要资质, 包括影院座位规模、设备、投资。放映一部片子需先交电影费给电影公司,无论放映结果如何,多的电影院留,有分成,少了则电影院赔。
3、 购买放映权。类似于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进行电视放映。
中国电影院一般都加盟某个院线进行电影放映,不过资金和规模非常重要。不能不经电影方允许私自放映,这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而且会遭到电影公司起诉索赔,除非个人在非公共场合或地下录像厅欣赏。
『伍』 韩剧韩国电影版权问题
可以看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国家,拥有14亿人口,地大物博,政府的管理限度十分有限,因此在大陆收看韩剧不用担心版权问题,但如果在国外,那就不行了,想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因为地方小,所以管的会很严,以下告诉你有关版权的概念,希望对你有帮助。
电影版权基本概念
电影版权(含电影发行权和电影放映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作者或者公司法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电影版权取得方式
电影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按照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电影版权构成模式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编辑本段征收电影版权费
费用征收出台
不出意外的话,从明年1月开始,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这意味着,部分公共场合的电影免费大餐将告别历史,付费电影时代即将来临。笔者认为,在这项制度实施前,有三点问题必须向公众厘清。这不仅有利于标准的顺利推行,也利于消除公众对征收电影版权费的种种误解。
“消费”选择权
作为征收电影版权费的对象,网吧和长途汽车自然也是“消费者”。从问卷调查来看,有些“消费者”尤其是客车车主明确表示,今后将不在车上放电影了。问题是,“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吗?笔者期望在今后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能给予明确。
收费方式
按照现有制度安排,征收电影版权的收费模式是“一刀切”,即在网吧或在长途汽车上,不管你看一部电影,还是看十部几十部电影,均按统一标准收费,这种管理方式自然方便管理者。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明显是不公平:“点播少少收费,点播多多收费”能做到吗?
分配方案有没有制定完善
对于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来说,在推广“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和拟收费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放下身段与著作权人进行协商的利益分成问题。特别是电影版权费管理费问题,这个管理费用占多少比例,不能由自己一家说了算,应当与著作权人积极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后方可出台实施。
编辑本段电影版权保护之路
盗版行为多样化
“起初我们接触的电影VCD、DVD盗版很多,由于我们对电影放映前期作出了大量反盗版工作,情况有所改善。目前对于电影放映后期的盗版,我们正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中影集团副总经理韩晓黎说,最近网络侵权,特别是电视台的盗播,非常严重。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提起电影版权被盗版,一般人都会想到音像制品方面的盗版,而如今,新技术的出现,数字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在促进电影艺术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使电影传播方式即电影版权盗版方式日趋多样化。 目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互联网用户的第二大市场。在各类形形色色的网站中,提供电影在线观看、下载的网站不计其数。据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调查的30家提供此类服务的网站显示,每家网站平均提供下载的影片1634.7部,其中提供国产电影的下载144.6部,占总数的8.84%,而这些影视节目基本上都没有得到权利人授权和许可。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副处长苏如松介绍说,截止到去年,各地版权部门在当地公安、电信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其中已完全办结案件149件。版权执法人员在对涉案173家网站、405台服务器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关闭“三无”网站76家,没收专门用于侵权盗版的服务器39台,没收非法所得3.9万元,责令137家网站删除侵权内容,对29家侵权网站给予共78.9万元的罚款处罚,移送司法涉嫌形式犯罪案件18件。 除网络侵权外,电视台对电影的侵权盗播行为异常严重。根据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今年上半年对数家省级非上星电视台的影视频道以及一些城市电视台的影视、文艺娱乐频道的监播发现,被盗播的影片数量相当惊人,高达上百部;而且从播放影片的种类上,很多影片都是最近一两年面世的市场效益好、内容新的作品。 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法律部主管孟雨表示,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推算,全国省和省会以上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非上星电视台,每年侵权播出属于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享有版权的电影作品应当在1200至1500部次,或者更多。如果按照刚刚结案的中国教育电视台侵权播出电影《冲出亚马逊》而赔偿5万元的标准来推算,电影版权所有人因为电影作品被电视台盗播而每年损失的金额将达到6000万元到7500万元。 另外,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朱永德说,未经许可,擅自在长途汽车、飞机、轮船、宾馆、饭店等场所设立的各类电影VCD视频点播系统也属于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
版权保护遇尴尬
“近两年来,我们通过诉讼挽回了2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但是我们深深感到,通过我们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尤其是单独的电影出品人进行维权,太力不从心了。发行一个片子,出500个拷贝,一人管一个拷贝,就得派出500人。电影发行之后,还要派人到全国各地,利用录像机录下侵权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韩晓黎无奈地说,实在无法应付过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费安玲说,虽然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解决侵权问题。然而著作权法实施20多年来,这种利益的冲突仍愈演愈烈。这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指望所有问题都通过法律来解决。 更为重要的是,即使通过司法解决,电影权利人也未必能够收回损失。几年前,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受北影、上影、长影等10家制片单位委托,将私自侵犯他们电影版权的天都代理中心、天津泰达音像发行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罚赔给10家制片厂120万元人民币,折合到每部影片上的赔偿,就是5万元。可是,算上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开支,制片方却入不敷出。 去年11月,中国版权保护协会打的第一场维权官司,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电影《太行山上》被湖南一家电视台盗播,结果获得的赔偿仅仅勉强维持所有开支。八一电影制片厂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只不过是“讨了个说法”。 虽然有关法律对“电影版权人在权利救济时所付出的必要费用由谁承担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但这一部分很大程度上交给了法院,由其行使自由裁量权。从理论上说,法院必须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和补偿权利救济时所需的费用,可是,部分地区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却使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失去意义。 盗版官司“得不偿失”,这样的结果直接导致了很多权利人不愿意也没有兴趣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另外,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副会长、著名导演陈国星说,有一次偶然看到某电视台播出介绍中国原子弹历史的专题片,其中很多镜头都是从他导演的影片《横空出世》里剪辑的。中国电影基金会会长、著名导演李前宽也表示,某电视台推出的大型专题片《重庆谈判》大量使用的是他拍摄的影片中的镜头。其导演作品《开国大典》更是被人做成了资料片。而对于这种伪装的侵权行为——以专题形式大量使用电影作品的行为,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维权路障碍重重
“实际上,中国电影版权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还是如何转变大众的观念。”朱永德十分感慨地说,尽管政府十分重视电影的版权保护问题,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但是由于大部分老百姓仍然没有意识到盗版的危害性,甚至一些权利人自身的维权意识也不强,再加上某些地方保护主义,使得维权之路遇到了许多困难。 这一点,在7月下旬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的中国教育电视台被诉侵权播放影片《冲出亚马逊》一案中有明显的体现。2005年9月10日,未经电影频道节目中心许可,中国教育电视台在其一套节目的周末影片栏目中播放了该片。中国教育电视台认为其播放行为系一种课堂之外的教育教学使用行为,应属于合理使用。法院审理认为,《冲出亚马逊》确实属于有关部门推荐的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但这并不表示任何播放被推荐影片的行为均是出于公益目的。就本案来说,中国教育电视台在播放该片的过程中插播了多处广告内容,显然与公众利益无关,其播放行为是带有商业目的。 不过,费安玲指出,很多人喜欢以“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抗辩,认为其没有侵权,其实他们都是心虚的。我国法律在认定侵权上并没有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了他人的物质财产,并不需要以营利为目的即可构成侵权。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符合法律关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要不是在法律给予特别保护的范围之内,那么这个侵权行为就是成立的。 除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认识外,电影界人士表示,“行政处罚多、民事赔偿少、刑事打击则更少”,对盗版的惩处力度不够也是版权保护的一道难题。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副处长魏华祥直言不讳地指出:“我觉得关键在于没有一个惩罚性的规定,判罚力度太轻。维权的成本太高,侵权的成本太低,这是法律对权利人权利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律规定,不能证明侵权数额的,赔偿数额不能超过50万元。但是一部电影往往在侵权中所受到的损失远远不止这么多。一个拷贝,可能就会损失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票房。”
总结
“保护电影版权,权利人首先要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一位业内人士举例说,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明确确认的权利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是这项权利如果靠单个权利人自己加以落实和实现难度较大。所以,电影版权人需要依靠一定的机构和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来集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