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与狼共舞 电影简介
影片从一个为苏族印第安人翻案的观点,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南北战争之后自愿到西部前线驻守,结果跟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双方时相往还。后来前往当地的白人军队反而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邓巴从此以身为白人为耻,彻底投向苏族人的阵营,并坚持自己的名字叫“与狼共舞”。
邓巴中尉因为腿受伤害怕成为残废,便打算干脆死在战场上算了,没想到没有死掉,反而误打误撞帮部队打了胜仗,成了南北战争中的英雄,但是他想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于是他骑著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邓巴被“海斯要塞”的范布鲁少校派到了最偏僻的哨所“塞克威克”。邓巴独自在无人的哨所住下,大草原的壮美深深吸引了他。
不久范布鲁少校自杀了,他的车夫也被印地安帕尼族杀死,于是邓巴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这无边无垠的苍天原野仿佛就是他的天堂,邓巴独自过著平静而单调的生活,还和一只两条前腿都是白色的野狼交上了朋友,并给它取名为“两只白袜”。
邓巴和印第安苏族人有了接触之后,生活便不再平静。苏族人为邓巴的到来而议论纷纷,在如何对待邓巴上起了争执。邓巴决定主动去找苏族人,在去的途中他救起了一位想要自杀的苏族妇女“握拳挺立”,她原先也是白人,但自小就失去了亲人并被苏族人收养。在把“握拳挺立”交还给苏族人之后,邓巴骑马离去。邓巴的来访极大地震动了苏族人,印第安人头领们一致同意去回访邓巴。第二天,几个印第安人来到邓巴的驻地。就这样,双方开始了缓慢而友好的接触,渐渐地邓巴成了苏族人的朋友,他还有了一个印第安名字,叫做“与狼共舞”。他在捕猎野牛时的骑术和枪法令苏族人大为折服以后又救了一位印第安男孩,不久他便搬入苏族人的营地居住,开始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与此同时,邓巴与“握拳挺立”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在凶残的帕尼族人来袭时,邓巴倾其全力,将哨所里的枪支弹药分给了苏族人,帮助他们战胜了仇敌。邓巴再次成为苏族人的英雄。所有苏族人都敬慕邓巴,他们祝福邓巴与“握拳挺立”的相爱和结合。而邓巴也深切地认识到了印第安人的朴实、善良和友好,他自由而快乐地生活在苏族人中间。除了肤色和长相不同之外,邓巴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印第安人了。
然而,就在邓巴想要去哨所取回日记本,永远地住到印第安人中间时,他发现那里已经驻扎了一队白人士兵。他们看到印第安人装束的邓巴就开枪射击。爱马西斯科死了,邓巴也成了囚犯。邓巴为印第安人的辩护招来了一再的虐待和毒打。他们认定邓巴是叛徒。于是邓巴再也不说英语,而毅然说起了印第安语。驻军少校无计可施,只好派一队士兵押送邓巴回“海斯要塞”。苏族人发现邓巴被捉后,他们消灭了押送队,救出了邓巴。
严冬来临了,苏族人在深谷中住了下来。为了不连累苏族朋友,邓巴谢绝了挽留,带着妻子“握拳挺立”离开了苏族人村落。十三年后,苏族人被迫与政府签订了协议,放弃他们世代相传的土地。
② 与狼共舞 剧情
故事梗概 这是美国人开发(或侵略)西部时的故事。 北美当时有一个印第安部落苏族,他们的名字是以某人所在环境或经常或曾经进行的活动命名的。John被印第安人发现时在与狼跳舞,得此名。 John 因为作战英勇被将军给予某些自由,如随意愿到任何地点服役。也许他意识到了他们军队的强大,所以他跟边境指挥官说要到最边境的地方去服役,趁着边境还没消失。(这个边境偏僻到原来驻守的人员坚持不住四散而去,可是他们刚走了,John和补给物资就到了。) 与狼共舞在边境地带体验了长久的孤独,不过这也给他大量时间来写日记。与他同样孤独的还有一匹狼,这匹狼孤独到每天看着他做什么,有时候还跟着他出去跑两圈。 故事的女一号握拳而立原本是个美国人,在大约5岁的时候被掳到印第安人的部落养大。她的印第安老公在一次与其他部落的斗争中战死,她伤心自残的时候被John救下。这样John第一次进入了印第安部落。之后的交往中,握拳而立《与狼共舞》剧照(20张)利用她那点残存的英语充当了翻译。有总比没有强。 对另一个部族的战斗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小的歼灭战,因为与狼共舞不仅参与了,还把他库存的枪械拿出来分给苏族人使用,当然这也让他彻底融入了苏族并和握拳而立结了婚。 与狼共舞戴上羽毛没多久,就发现他曾经住过的要塞里挤满了人,新的驻守部队到了。他的装扮立刻引来杀身之祸,他被当做了叛国者。在押解途中,他的族人--苏族人把他解救了。 假如不是John的孤独,他不会这么有耐心与狼和印第安人结成朋友;假如不是踢鸟的和善与好奇John也许早已死于任何一场孤军奋战。然而最终John成了与狼共舞,成为了印第安人一份子。在他融入的过程中,我们又看到了所谓文明人类的野蛮与贪婪。草地上众多被扒皮的血淋淋的野牛尸体就是最好的证明。
③ 与狼共舞的结局是什么
此片格调清新、情节严肃,笔法理性。同时还揭示了美国政府军豪夺印第安人领土、围杀印第安人的不光彩的历史。影片上映后,立即受到评论界的推崇和观众的青睐,被誉为是"一部不落俗套的史诗般的西部片"。
这个影片有很多都在反应“人性”的东西,从邓巴与印地安人的接触来看,从一个不值得信任,反感,到让大家都很舍不得就是一个人性的写照吗?然而,看看白人这边似乎缺少了这份信任,他们更多的猜疑,陷害;从邓巴与狼在一起的那短时间,和最后狼在远处看着邓巴送往另一个基地,到白人没有人性的开枪射击他,不管白人怎么射击它都不跑,看着邓巴这也反映了那些所谓的高级动物,正在做一些低劣的行径让人唾弃!《与狼共舞》完全是现当今社会的一个缩影。
我们可以站在一个角度窥视这个社会:我们一直在说创造一个和谐社会,但我们真正做了些什么?那些不和谐的因素太多太多,人如果只是一为的唱高调,那么他永远都不会有和谐环境。胜者为王,人定胜天,都是什么狗屁理论,那是原始社会!看看现在的社会缺失了信任,理解,交流,公平,等等等等!我们能找回那些人类应该有的,最基本的人性化东西!i
like
the
film
very
much!!
④ 好莱坞电影《与狼共舞》讲的什么内容是不是有同名小说《与狼共舞》,我为什么在小说里也看到邓巴中尉
《与狼共舞》是1990年凯文·科斯特纳执导、编剧并主演的一部电影,获得当年包括金像奖在内的七座奥斯卡大奖。此片描述美国在1860年代,南北战争结束时,一位美国士兵与印地安苏族的故事,这部电影中有不少台词坚持使用苏族的语言说出,采用英语字幕,在当时的美国电影圈,是很罕见的。影片从一个为苏族印第安人翻案的观点,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南北战争之后自愿到西部前线驻守,结果跟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双方时相往还。后来前往当地的白人军队反而将他视为叛徒, 对他暴力相向。邓巴从此以身为白人为耻,彻底投向苏族人的阵营,并坚持自己的名字叫“与狼共舞”。
为了将苦心创作的西部传奇搬上大银幕,本片编剧迈克尔·布雷克经历了不堪回首的艰辛岁月。80年代中期,因为无处可寻对剧本感兴趣的买家,穷困潦倒的布雷克在洛杉矶无家可归,1986年初,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凯文·科斯特纳鼓励他将剧本改为小说,希望由此摆脱困境,可《与狼共舞》的小说手稿被很多出版商拒之门外,失望至极的布雷克离开好莱坞移居亚利桑那州的比斯比。当1988年平装版《与狼共舞》终于出版时,布雷克正在当地一家中餐馆作洗碗工。早就有意亲自担纲本片导演的科斯特纳让布雷克重返洛杉矶改编剧本,并买下了小说改编权。
⑤ 关于电影《与狼共舞》的结局
结局是印第安人迁到冬季营地前他想起日记本落在哨所,怕日记暴露行踪就回去取,结果被当作奸细关押虐待,日记本被士兵拿着不还给他,就不能证明他的身份,印第安人救出他,为了不连累印第安人,他带着妻子离开部落,13年后,部落衰败,野牛群也消失了,印第安人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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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巴中尉(凯文•科斯特纳 Kevin Costner 饰)在南北战争中立了大功,政府为了褒奖他,给了他任意选择驻地的特权。
⑥ 求与狼共舞,全集,是美国电影,很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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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南北战争之后自愿到西部前线驻守,结果跟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