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真相至上》的影评
《nothing but the truth》(《真相至上》),讲了一个从平凡到伟大的故事。影片叙事和拍摄技巧未见得如何,但导演罗德•拉里所见长的影片内涵构造却十分出色,尤其是从导演系列作品中看出的一脉相承,那是好莱坞所少见的良心。
这部片子乍看是一个记者坚持新闻伦理的故事,但我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非常清楚这并不是全部。在一个没有良心和基本正义的地方,真正的新闻自由、新闻伦理是不可能存在、也不被需要的。
美国新闻法律和相关修正案虽然规定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但随着近些年来美国国内威胁感的上升,包括爱国者法案在内的许多新通过的法律法规,还是越来越多的开始干涉公民的神圣私人领地,从居所到思想都难幸免。但现在美国法律认为在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记者应当跨过伦理供出信源。现实中许多记者就是这样,甚至一开始就对可能招致麻烦的新闻避而远之。开始时候人们都认为,瑞秋•阿姆斯特朗很快就会在法庭和看守所的高压之下屈服,但这个女人并没有这样做。
我以为整部电影真正的悬念,并不在于谁是那个给记者提供信息的人,而在于这个女人到底能不能坚持到底。
看过影片,最值得讨论的是这几个问题:
1、瑞秋•阿姆斯特朗坚持的是什么?
最开始做这条新闻,是因为需要报道事实真相,这是记者的职责所在,从她跟编辑说这个独家新闻的神情可以知道,瑞秋很激动,也有丝想一举成名的虚荣。毕竟这种能角逐普利策奖的新闻是所有记者梦寐以求的。但是为了虚荣,不值得她背上藐视法庭的罪名被羁押。后来面对特别检察官,面对法官和陪审团,她坚持的理由,是记者有责任保护信源,也有为信源保密的特权。但是特别检察官在法庭上用“国家安全”这个无比堂皇的理由,让她的坚持也没了道理。数月之后,就连瑞秋自己的律师都打了退堂鼓开始劝她张口。
瑞秋打动律师的那番话,说明了一切:她如果知道自己会落到今天这样的境地,作为一个母亲她可能不会做这条报道。但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回头路。她必须保密,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才是对的。
国家虽可气势压人,但她至少可以选择不屈服。一句“国家安全”并不足以消解一切个人权利。将一个保守秘密的记者收监将近一年合理、合法在哪里?这只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对抗。
社会化,是让自然人去重新养成一套行为法则、道德法则,允许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自主选择适用的伦理,从而更适应生存的需要。当一切成为习惯,世代传承的那套根本的道德伦理准则,逐渐动摇甚至消失。一切只剩“相机而动”。
检察官以效忠政府职位的腔调说,这是他的工作,他有充分的权利去做他对瑞秋做的那些事。是不是这样?当然,在某种伦理中是这样,认为对待工作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去完成,这是社会性对合格社会成员的要求。伦理在不同条件下可以变化的那么迅速,以至于有时可能前后相悖。而在分工细密、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这却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了,虽然并不意味着这样做就是对的。
瑞秋的坚持变得不合时宜,甚至有些人搞不好还同意检察官的观点,“她包庇罪犯,就业是一个罪犯。”这都是在社会视角下的判断。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只是一种伦理的结论,更别说这种伦理是衍生的、次级的、蜕变过的。
我们原本是有一套伦理道德体系,就是人内心的道德守则、是良知,哲学上叫做“自然道德”。这种基本的是非感——什么是什么,什么不是什么。是绝对意义上非黑即白的。就好像瑞秋的儿子在车上说的那样“你这是打小报告,打小报告是不对的!”是一种人之初生而具有的直觉。
瑞秋一直在坚持的就是这样的自然道德。她的信源那个小女孩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给出了信息而她答应会小女孩保密。在自然道德判断中,真相值得追求,揭露罪恶与保守秘密是对的;而告密是不对的,背叛违约是不对的。瑞秋只是跟随了自己的良知。
在大部分时候,社会培养我们适应的自主道德与自然道德是一致的,人们感觉不到不妥,但也有很多类似瑞秋遭遇的时候,需要进行艰难的抉择,在这样的时候才能看出人的高下。
2、为了坚持自然道德,多少代价是值得的?
这个问题乍看起来很理性,但实际上没有意义。
对于一个信守自然道德的人而言,坚持不能被衡量。就好像中国前几年那个著名的社会大讨论“大学生救老农民被淹死值不值得?”一样,答案就是——没有值不值得,只有应不应该。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是人应该做的。
我并不否认,自主道德或者说是这个社会上流行的各种道德伦理守则,会更有效率、更“理性”,大部分人都这样做,但这并不会从终极上让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瑞秋为了自己的坚持几乎一无所有:自己在监狱里遭到毒打和限制自由、精神严重摧残,一年多的关押后还有两年刑期,她失去抚养权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疏远,丈夫迅速变心。这个女人,这个记者,为了一点坚持,付出太多。她所付出的,甚至超过了人们对于一个记者、一个母亲、一个女人所要求的程度。
最后她干脆把自己的结婚戒指送给检察官当做“战利品”,要知道一年多以前她刚进监狱都不舍得摘下来。婚姻是社会对人的一种安排,而这场婚姻的迅速破裂是因为,丈夫选择独善其身,他的道德是另一种。这正好非常讽刺的说明,“相机而动”的伦理根本不可能有幸福。而导演也借片中律师之口说出自己的意见:这两人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自然道德和自主道德从根本分歧,表面的美满只因未到考验的时刻。
3、告密与告密者
人不应该告密。但许多人都做了这样的事情。在影片中有人告密,在导演罗德•拉里2000年的《暗朝汹涌》里有人告密,在美国的麦肯锡时代有人告密,在柏林墙那边有人告密、在苏联大清洗期间有人告密,可悲的是在中国文革期间,甚至“告密光荣”。这是多么乾坤颠倒的世界?!
我看了章诒和女士的几篇文章,也看了聂绀弩刑事档案,还看过巴金的回忆录,这些我一直知道发生着的事情,还是证据凿凿更让人震撼。
这些人都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自己受了压力,迫不得已,说本性并非如此。事实是,他们本性就是如此,告密者的本性都是如此,没有借口。
圣经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中国古话说的“血债血偿”,到了现代社会,都被认为是不文明、野蛮。可是文明文雅的方式,就足够伸张正义、足够惩戒罪恶?我们相信法律,只是因为我们选择了社会的游戏规则。可惜这个规则不能面面俱到不说,还包藏权力的私心。
从历史上看,告密者往往生活的很滋润。他们的罪孽,往往可以因为政治的原因而被忌讳或者隐藏。而那些只是自己的信仰和道德伦理与“有权的那些人”不同而被告密的人,做了历史的炮灰。用自然道德直接就能判断,这都是不对的。告密可耻、告密导致他人受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可不公平也不正义的是,这些人往往逃脱制裁。让善良的人们怎么接受这事实?
在朴素的正义观念、刑罚观念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血债血偿”意味着有罪必究,绝不饶恕。可一涉及政治,现实就龌龊得让人气馁。告密还罢了,对更严重的犯罪,各国政府都还时常期期艾艾。
犹太人没有迟疑过:摩萨德和犹太复仇组织在战后一直追杀纳粹凶手。罪魁艾希曼在阿根廷被抓获送回以色列受审,以15 条罪行判处死刑,尸体焚化沉入地中海;另一被称为“里加屠夫”的赫伯特•库克斯被复仇者击毙在南美某国的犄角旮旯里。
如果我们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告密,对待人性恶的罪行,情况怎么也不会比现在更差。
4、关于环境和个人选择
为什么选择告密?无非是因为这样生活起来能少一些艰苦、有利可图。
其实选择一直都是存在的,对与错、善与恶、难与易,生与死,这些选择甚至是一望便知的。你大可以坚持自然道德朴素的是非观干净的活着或死去,不去走“捷径”。
出现这样的事情,全怪人自己也不客观,他们生活的社会也难辞其咎。社会允许告密,收容甚至犒赏告密者,才让这种事情不得断绝。甚至说的远一点,告密只是人道德偏差的一种行为而已,还有许多其他。而多少悲剧,都是因为正义不得伸张,都是因为环境和人力交互作用沉入堕落的螺旋。
社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权力运作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必要的时候当权者就是耍手段、搞高压、混淆视听,无所不作。一方面是自保的需要,一方面只因它有这个能力——暴力(国家暴力)。
我认为,在一个正直良好的环境里,人是可以做出正确选择的。可惜,诚如李敖在《天堂不是我们的》一文中写说:垂死前的苏联老一辈“职业革命家”卢巴雪夫(Rubashov)曾表示:“我们全走了!只留下你们,历史在你们手里,我要能叫你们明白我当年的好梦和一开始就做错的地方就好了……我的儿子,休想能硬把天堂造出来!”这是一句多么凄惨的哀呼!这种哀呼的深刻意义,在于告诉人们,天堂是渺茫的,想在人间造天堂的人,是一场好梦、一场一开始就做错了的好梦,天堂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所以更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是——环境已然如此,我辈该当何如?
马克思•韦伯讲:“在无数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蠢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怨无悔;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召唤。”
不管什么时候,这就是有良知、有使命感的公民选择的道路,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们会下定付出代价的决心。
5、国家与个人
这是一个宏大的主题。我只想说一点自己的看法:有先贤说,为了自由,人必须始终与国家做抗争。个人选择道德守则都如此困难,我们对国家的期望值便应该放的更低,因为掌控国家的是政治家。
片中仅仅因为爆了国家军方的丑事,女记者便迅雷不及掩耳的被当做“叛国者”、“罪犯”,她拒绝国家意愿,于是在国家机器里受倾轧。一个势力更渺小的个人,与几乎无所不能的国家和政府正面对抗,毫无胜利希望的痛苦会将人吞没。
国家对违背它意愿、阻挡其利益的人,从来毫无宽容可言。美国在911之后的许多行为,都已经赤裸裸的剥夺个人权益,这是国家的膨胀,也是当权者的膨胀。打上叛国者、恐怖分子的标签,国家便可以对其为所欲为,随便关到古巴小岛的监狱施以酷刑,连司法程序都不必麻烦。绝对权力下,必然是绝对腐败。国家时常会混淆自己的权力与权利,必须警惕,必须通过自由负责人的媒体来监督。在中国,尤其是这样。
影片结尾,在不会造成太大伤害的情况下,女记者说出了获得信息的原因,换取减刑三年。她也没有坚持到最后。这是导演本人的通透,现实无奈,电影也不会happy ending.
但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在最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了。而只有在困难的时候,才能显出坚持的意义。伟大的人,与他的原则是不分离的。他的自然道德就是他的原则,这些值得付出任何代价。
⑵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的电影有哪些
暮光之城:暮色 ( 2008 );暮光之城:月食 ( 2010 );荒野生存 ( 2007 );心灵传输者 ( 2008 );逃亡乐队 ( 2010 ); 冒险乐园 ( 2009 );女人领地 ( 2007 ); 即时发生 ( 2008 );鬼使神差 ( 2007 );小鬼神偷 ( 2004 );时空穿梭者 ( 2007 );幸福的黄手帕 ( 2008 );迷走星球 ( 2006 );我的私人领地 ( 2004 )。依据我看过的经验,荒野生存中她的戏份不是太多,但该片很好看,引人深思。而《逃亡乐队》中她的演技没有范宁出彩,但可以看看~你可以等等看即将上映的《在路上》和《白雪公主与猎人》,应该不错~
⑶ 怎样从美国视角分析电影《末代皇帝》
从你的问题来看,美国视角 这本身就很复杂了, 牵涉到文化差异。
首先,你要搞清楚的是“什么是美国视角”。
美国一向注重自由,平等,私有制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可以从这几点来分析一下。
作为皇帝,权力至高无上,却无自由而言,悲剧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is it ture that i can do whatever i want?”
得到的回答是"yes"
但是,他却不能走出自己的家门。这种自由在美国人来说,甚至是费解的。
他不能自己去选择妻子,而是被指定的人选。这也是不自由的,
甚至近视了却不能戴眼镜(这点后来被老外说服而改变了)
而以上两点对其他的平民百姓来说都是可以实现的,却对于一个最高统治者,国家的象征 来说是绝对无法实现的事情。
美国的权利机关是有 参议院 众议院
权利机关独立开的,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立法机关,都是相互制约的。
在看溥仪末代皇帝,分析的点有很多,再看“私有制受到法律保护”
比如,他(溥仪)当时已签订退位的法律文书,并且明确可以继续住在皇宫,可是后来又被从皇宫中赶出来,作为美国的视角,这点绝对不不能容忍的。
因为,在美国,私有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家就是自己的城堡,任何未经主人同意而闯入者,主人可以动人任何措施来阻止,甚至枪击闯入者已到达自我保护。
故宫在当时就是他的家,是他祖宗的祖宗的祖宗...不知多少辈人生活居住的地方。虽然已经退位,但是,他的住所是他私人的领地,也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太监和宫女在他退位以后,可以看做是仆人。
他和他的仆人无故被人赶出自己的家门,从这一点来看他是受害者。
这和当时的社会状态,以及中国的思维方式导致的悲剧。
从另外一方面看,皇帝是统治者,是权力和金钱的象征。
从美国人的视角来看,美国人更看重的是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什么社会集体。
末代皇帝这部电影,主要是以溥仪这个人的一生为线索,描述了他的悲剧人生。
在美国人看来他应该是受害者。
而他自己确认有勇气改变现状的,比如剪辫子。
再说他娶了两个老婆,也是羡慕死了老外。
这可是在美国人来说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表现,男尊女卑,这是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后来,他的妃子打破了这个传统,也是走了一大步。
总之,分析的点还有其他的,也可以从以上这些点做深入分析
⑷ 9.5,一集封神,不断颠覆三观的神剧
Sir从没有正式安利过它。
但用过它不少的片段,去论述文章观点,也常在深夜独自反复翻看、品味。
人人都有想私心藏起来的宝贝。
疫情冲击电影的特殊时期,Sir愿意拿出来分享。
理由简单。
我们终于有充足的时间,沉下心,接近它。
近年最不该被埋没的神剧——
《黄石》
Yellowstone
一部注定不属于所有人的美剧。
西部题材,减弱了初始共鸣;
结构庞大,一集时长至少45分钟,最长的超过90分钟,几乎一部电影的体量,考验着耐性;
画风粗犷,主演们永远牛仔帽高筒靴,赶走了追求视觉冲击的颜值党。
留下来的人呢?
全是死忠。
三季豆瓣都没低过9分。
刚播出的第三季,Sir眼看分数从9.5分涨到9.6。
为什么?
外媒一个比喻尤其精准:
黄石是美国西部版的《教父》。
《教父》最经典的一幕是什么。
Sir首先记住的,是马龙·白兰度撸猫。
宠溺的抚摸,搭配温柔的奶叫,场面一度过于治愈。
但当镜头一转——
几句话,对方已经被眼前这个“教父”吓得直哆嗦,话都说不好。
这是《教父》的第一幕。
两分钟之内,把人物的严穆与怜悯立起来。
不动声色,不怒自威。
《黄石》也有类似一幕。
主角儿子被仇人射杀,葬礼后,他和剩下的儿女拥抱在一起。
似乎这家人还沉浸于悲伤。
然而女儿首先开口打破气氛:
告诉我,我们要跟谁开战?
主角想了想,把嘴凑到女儿耳边,却又马上收回来。
提高声量:
所有人。
怒火,早已在悲伤消散前抢跑了。
几乎不用任何剧情简介,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个什么人,这是怎样的一家子。
这也是为什么剧集被冠以“教父”之名。
每一个人物,都锋利得像刀。
01
男人
故事源头是一块土地。
全美最大的私人农场,属于达顿家族的“黄石农场”。
有多大?
四百七十多万亩,约4300座故宫大小。
包含山川,河流,湖泊,草原……以及上面几乎所有的动植物。
全是属于主角约翰·达顿(凯文·科斯特纳 饰)一个人的。
永久产权。
为此,他甚至买了架直升机,没事就巡视自己的领地。
但这块地,又不是他一个人的。
“黄石农场”位于美国蒙大拿州的西北部,是黄石国家公园和印第安人的保留地交界。
简单说, 边境之地 。
周边的人全盯着他,和他的地。
一边,地产开发商。
撺掇当地政府,借着城镇扩张的名头,要征地,拓展,搞酒店, 旅游 ,度假村等等业务(嗯美国也有强拆)。
△ 已经毗邻农场边缘的高尔夫球场
一边,是隔壁的土著印第安人。
他们在自己的保留地上拥有自治权,不仅运行特定法律和配备自家警察,还能合法搞博彩业挣钱。
族中的新酋长把黄石农场,看成是保留地的扩张新方向。
这些人陆续给达顿使坏。
挑事,抓人,栽赃……一条龙服务。
约翰·达顿在老婆去世后,家里孩子又没一个让他省心。
长子李·达顿,脑袋不灵光。
一辈子在农场做活,也只会干农活,根本无法指望他。
次子杰米·达顿,哈佛大学毕业的家族律师,不婚主义者,也是老达顿眼中的娘炮,整天穿西装一点牛仔气质都没有,pass。
三子凯斯·达顿,海军陆战队退役,胆大手黑,本来是父亲最中意的接班人。
谁知……
过不了美人关。
为了一个印第安女孩,离开农场投靠“敌人”,宁愿去帮别人驯马也不愿回家,伤心。
女儿贝斯似乎是最靠谱的。
虽然喜欢跟所有看上的男人瞎搞,行事乖张出格,但在商场纵横捭阖,手腕心机都是一流。
可女儿真能在这片蛮荒之地生存下来吗?
达顿还在犹豫。
心累。
更难过的是,在敌人们发难的关头。
大儿子李,在冲突中被印第安人打死,老达顿自己也被查出可能患癌。
家族来到最危险的时候。
所以这是一部钉子户复仇记?
不。
回看达顿家族的衰亡,塞入了不少宏大的议题。
传统VS现代;
人情VS资本;
秩序VS法律;
……
这是一部 人物史诗 。
以一个人物作为切点,剖开一个时代的切口,露出文明的肌理,再借此深入人性的骨髓。
这类叙事有一个特点,塑造人物,善用 “侧写” 。
达顿表面落魄,却丝毫盖不住他隐藏的地位。
第一集开头有台词,听听什么叫霸气侧漏:
开发商想把达顿家族告上法庭,说他们霸着地养牛,阻碍了城镇发展。
法官听完直接驳回:
这个城镇就是达顿家建立的
还有什么话说?
尽管达顿在镜头里,就是养养牛,遛遛马。
可实际上,仔细分析他的势力……
四通八达。
跟蒙大拿州的女州长聊公事,人家临走前不忘妩媚地轻抚一下。
挑逗?
不,她就是达顿的情人。
此外,州长和州司法部长都曾是达顿一手提拔;共和党的议员大佬是他座上宾;只要他想,可以随时左右新任州检察官的人选任免……
权力向上伸,民心向下扎。
在普通人中极有威望。
长子遇害案中,一声招呼就能让案子的证人改口供。
在复仇案中,一封信,就能逼得地方治安官选边站队。
对外游刃有余,对内严加看管。
他不仅有畜牧协会的探员帮助搞事,还在自己的农场里豢养死士。
由出狱囚犯组成。
帮达顿杀人放火,保护农场,干见不得光的活。
△ 把尸体扒光吊在门口威胁敌人
达顿则承诺保护他们不受法律制裁。
家族中,但凡有敢背叛达顿家族的,他们会送他去上火车——
一路开到黑,送他回老家(在悬崖上枪杀)。
虽然海报上那句slogan翻译过来有点土:
My land,my rules(我的地盘听我的)。
在老约翰的操作下,达顿家族就像润滑油一样,渗进了当地国家机器和 社会 秩序的缝隙里。
只手遮天。
这就是黄石农场的达顿老爷。
表面憨厚仁慈,内里霸道总裁,明面积善成德,暗里冷血暴虐。
好?坏?
纯熟地游走于黑白之间,才是他迷人之处。
02
女人
整部剧的主线剧情,是达顿家族一次次力挽狂澜。
而支撑起这座将倾大厦的,是达顿家族的亲情纽带。
两个女人。
一个,女儿 贝斯·达顿 。
身材火辣,作风大胆,睡男人是家常便饭,睡完就扔更是家常便饭。
职场上,同样风格凶猛,成功管理着家族企业。
老教父子女中,最man,最能扛事的一位。
家里出事第一时间把她叫回家镇场子,找她当顾问。
贝斯身上,维系着整个家族的力量,是整个达顿家族最后的底牌。
然而,贝斯却有着自己的问题。
她身上展现的纠结与复杂,可能有着大多数家庭的影子。
因为她的失误,造成母亲身亡,对此耿耿于怀。
而母亲生前对她的严厉管教,使她的性格发生了扭曲。
她有着整个家庭最不稳定的情绪,一言不合就容易炸毛。
她看似风骚放荡,又对情人真情真意。
对家族也很“神经”。
痛恨父亲的冷酷无情,又怜惜父亲多年的努力,一边帮家族出力。
另一边,不希望弟弟变得和父亲一样,暗地里给老达顿拆台。
她是整个家族内部的X因素。
一匹野马,没有缰绳。
第二个女人,则是弟弟凯斯的媳妇,莫妮卡,印第安人。
老达顿的心腹大患。
她受过高等教育,知性善良,对达顿家族的价值观嗤之以鼻。
选择留在印第安保留地当老师,过清贫生活,不愿接受老教父的馈赠。
连着她的丈夫,老达顿的儿子凯斯,也和达顿家族划清了界限。
直到。
达顿家族的事情波及到了自己的小家。
她的兄长被杀,丈夫凯斯被抓。
生活无以为续的时候。
她才意识到,家族对于家人庇佑的重要性。
之后儿子被绑架。
莫妮卡更是说出那句让她皈依家族的台词——
杀光他们。
如果说贝斯是达顿家族内部的核武器,有稳定军心与自爆的风险。
那么莫妮卡就是家族最后一块短板的粘合剂。
为了成就家族,两个女人都发生不同程度的黑化。
一个细节。
老教父一行人救回自家孙子之后。
作为儿媳妇的莫妮卡,第一次主动拥抱老教父。
没错,她“投诚”了。
以出卖自己曾经相信的价值为代价。
如果说《黄石》中的男人,代表人性的复杂。
《黄石》中的女儿,则体现着 情感 的无序。
两者混合,剧集终于展现出超越角色的广度。
03
是时候请出《黄石》背后的“主谋”。
导演+编剧, 泰勒·谢里丹 。
26岁以演员出道,四十岁转行编剧。
是生活所迫:
四十岁了,我连儿子的棒球比赛都去不了,就因为有个小广告还是什么要拍而走不开。
电影学院没上过,写作没训练过。
很快,他捣鼓出第一个电影剧本。
一年后,第二个电影剧本。
结果……
两个剧本,一稿直接过,迅速被搬上大银幕。
猜猜这两部片是啥?
一部叫 《边境杀手》 ,一部叫 《赴汤蹈火》 。
还不过瘾。
马上又亲自导演自己的第三个剧本:《猎凶风河谷》。
这也是他著名的 “边境三部曲” 。
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泰勒15年演员经历打底先不说,剧本也是真拿时间耗出来的——
《猎凶风河谷》一共写了5年,其中光是跟印第安原住民老大哥采访唠嗑就用了3年(P.S. 泰勒自己就出生于印第安保留地)。
他的亲身经历,也让自己对“边境情结”尤其敏感。
边境代表什么?
危险、纷争、混沌、撕裂……
《黄石》同样。
一部以还原真实为目的,却以不断颠覆你三观为结果的作品。
在这里,人情世故要远远超过法律的效力。
死了人,你第一时间想干什么?
报警。
他们是摇人。
因为他们早看穿了,警察处理案子,目的不是公平正义,只是想尽快摆平事端。
提起西部,你第一时间想到什么?
法外之地。
的确。
达顿家族有私人护卫,畜牧协会有持枪探员,地方治安官可以调动当地警察,而印第安保留地,也有一套独立的武装力量。
甚至其他的土豪恶霸,也有民兵组织给他们做帮手。
全民持枪,全民掌权。
但这里也有它的另一面。
绝美的自然风光下,一个已经日渐落寞的行当,以及一群老牛仔们的浪漫生活。
片中给了很多对比。
现代化的小镇,牛仔的打扮与现代人格格不入。
房地产商的宴会上,高朋满座。
农产品拍卖会,则门可罗雀。
不断的翻转中,《黄石》营造出世界两个不同侧面的叠影。
牛仔精神是什么?
它可以是顽劣的坚守;
也可以是洒脱的浪漫。
Sir总说,好的作品从不负责解决问题,只负责提出问题。
归根结底。
《黄石》和《教父》,他们提出了同一个问题。
即——
当某一种价值占据主流和上风时,是否代表我们有踩死另一种价值的权力?
《教父》说的是家庭。
对家人的忠诚,是主流。
但反过来。
为了保护家人,杀人放火,官商勾结,灭人满门……
就对?
《黄石》也一样。
它讲的是秩序。
在遭受多元文化盛行和政治正确弹压的年代,这帮代表着美国精神的人,从不介意送所有敌人下地狱。
这也对?
《黄石》和《教父》比“好作品”,做了更多一点。
他们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
成为有性格的好作品。
尽管这回答并不正确。
但他们还是要给捂住耳朵的人撂下一句:
老子是对的。
⑸ 电影 一个岛上住的全是女人,女人要把和外面社会里的男人生了的孩子带回岛上,后来把男人骗来岛上当祭祀品!
我看过 尼古拉斯凯奇演的。
叫做 异教徒。
新版:故事被平移到现代美国,是加州地界中一处不为人知的偏僻海岛,为了符合地域文化,虽然岛屿还是被称作“夏日岛”,却从一个聚集地变成了一个禁止外人自由出入的私人领地。而最有讽刺味道的是,“夏日岛”还被描绘成一个女权至上的社区,于是,其中的统治者也就变成了女性。这里的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养蜂来提取蜂蜜,不过外表温柔美丽的女人们却有着蛇蝎一样的心肠,男人在她们心中只是劳作生育的工具,为了更突显自己的主导地位,这些极端的女性甚至割下了自己丈夫的舌头。不过在祭祀中,新版仍然保留了“柳条人”这一独特的供品。